4月3日金融一线消息,天津金融监管局网站发布关于刘科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市分行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核准刘科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市分行行长的任职资格。该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决定机关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上一篇:股票电脑端操作指南在线版
下一篇:股票价值投资秘籍,如何精准把握投资机会
部分头部券商IT资金投入连续2年“瘦身”
政策储备工具和空间较为充足,“以我为主”大趋势不会改变
“黑色星期一”如期而至!美股期货大幅低开,纳指期货暴跌5%,铜油暴跌,黄金下跌逼近3020美元
业、基建与建筑业等:PMI向好,机会显现
金价跳水 黄金品牌促销忙
艺术开卷|诘问闺怨,从陈洪绶仕女画解读晚明女性的新境
华达科技:与飞龙股份战略合作 业绩可期
2500亿果链龙头:“对等关税”影响有限!超30家A股公司也有回应
有话要说...